编辑同志:
日前,我在某商场看上了一部2500元的手机。本来并无意愿购买,毕竟2500元对于工薪阶层的我来说,不算一笔小钱。但商场售货员提醒我,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来购买,如分12期,每月只需付200元多点,便能用上新的手机。
这样的消费方式真是既划算又轻松,我立即决定使用信用卡进行分期付款。但没想到,在购买手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我发现银行提供的信用卡对账单上,每月都被扣除了7.5元的手续费。可我信用卡开通的是分期付款免息这一功能,不是免息吗?怎么除了手机的期缴金额,还有其他的费用呢?
上海读者 胡女士
[调查]
近年来,银行大力推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持卡人则为了减轻一次性付款的经济压力,看中信用卡分期付款可“免息”的特点,纷纷开通这一功能,以提前享受到商品和服务。不过,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信用卡分期付款消费大部分是“免息不免费”,即免收利息,但持卡人每期必须付手续费。而“利息”与“手续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分期付款免息并不意味着不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标准一般以分期的期数来确定。据记者了解,像胡女士这样没有了解相关银行的分期付款条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糊里糊涂地扣除手续费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
记者经过计算后发现,多数银行的分期付款手续费率,比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低不了多少。
以胡女士所使用的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为例,凡商品价格在1500元以上,且不超过本人信用卡使用额度的商品,即可实行分期付款。分12期(每月为一期)付款,每期支付手续费率0.5%,即手续费为商品总价的0.5%。由于返还首期手续费,故相当于申请了一份贷款利率为5.5%的一年期贷款。再比如某在沪法人银行,分12期付款的每月手续费率为0.6%,则其一年的手续费率为7.2%。实际上,商业银行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也只不过是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