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新闻发布会。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办主任宋明昌出席发布会。
今年年底前全部入网赋码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平在发布会上指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数据库建立的国家级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电子监管网的建设是加强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
刘德平说,按照国务院要求,质检总局与商务部、工商总局大力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2007年11月29日联合发文要求,《首批入网产品目录》中食品、家用电器等9大类69种产品要在2008年6月底前赋码上市,这69种产品共涉及企业8.7万家。考虑到实际情况,2008年2月21日,质检总局要求,暂时将赋码方式分为A、B两类,A类为一品一码,B类码赋在每种产品多大规格的包装上,具体由企业自行决定。因特殊原因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赋码的,经过质检部门审核同意,过渡期可以到2008年12月31日以前。
刘德平特别强调,对于食品中的白酒、葡萄酒、大豆(4117,-92.00,-2.19%,吧)油、婴儿配方奶粉、奶粉;农资中的复混肥、磷肥;家用电器中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电烤箱/微波炉、吸油烟机共3类16种产品,涉及企业24990家。其中,重点企业582家,占同行生产量的70%。这582家重点企业务必按照要求,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产品的入网赋码。其他类别和品种的企业和产品必须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入网赋码。
赋码方式的不同会导致成本的不同
当回答加贴电子监管码是否增加企业成本问题时,刘德平指出,在电子监管网的推进实施过程中,质检总局对许多入网企业的赋码实际成本开展了细致调研。结果表明,赋码方式的不同会导致成本的不同,分别有3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