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为配合由市场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的顺利推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运行环境。一是减税。鉴于政府税收的膨胀与财政运行的低效(多半用于养人),应当考虑对整个中国民营经济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经济政策,紧紧约束工商、税务、城管等窒息微观经济活力的自利行为,激发民间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热情。二是为民间投资提供良好的融资平台。鉴于资金、资本市场运行的低效,应将融资主体由国有企业转向民营企业、个体经济。让民营企业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下与国有企业展开竞争。国有企业应切实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瞄准其应该瞄准的竞争对手——跨国公司,着力利用国际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在自然垄断或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国有企业应发挥行业龙头作用,而不是长期扮演令百姓厌恶的垄断角色。(文/江涌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