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获悉,继今年预算增加1307亿元“三农”投入,3月27日再次追加252.5亿元“三农”投入,并出台十项惠农举措之后,近日中央高层再次对粮食问题作出了新的部署。
首先,要稳定增加稻谷生产。尽快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动员和鼓励南方稻谷产区农民“单改双”,努力扩大双季稻播种面积,坚决遏制撂荒现象。同时,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加快良种推广,加强病虫害防治,力争单产有新的突破。
对于农民最关心的最低收购价政策,记者了解到,2008年2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2008年稻谷和小麦各品种的最低收购价的提价幅度及水平。考虑到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给农民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信号,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目前,国家已将今年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0.07元/斤,在此基础上,今年新粮上市时,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将一步扩大。
受全国粳稻增产、运力紧张等因素影响,2007年粳稻上市后,市场价格持续下降,黑龙江和吉林两省部分地区收购价格已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2月,在黑龙江和吉林省部分地区启动了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至4月初,已累计按最低收购价分别收购2007年新产粳稻35亿和9亿斤。
除生产领域的举措之外,流通领域的政策也在紧锣密鼓地部署中。
一是安排最低收购价粮食和中央储备粮的跨省移库工作。为减轻主产区收储压力,支持主产区搞好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优化粮食库存布局,充实销区和库存薄弱地区库存。为了鼓励关内销区到东北三省积极采购粳稻,中央财政适当补贴运费,以解决黑龙江省粳稻“卖粮难”问题,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促进粮食资源的合理有序流通,推进产销合作。2008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关内销区到东北地区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采购粳稻(大米),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运费补贴,其后这一政策的实施范围又扩大到辽宁、吉林两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