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推出“绿色信贷”后,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又密集出台了“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等一系列政策。这一系列绿色“组合拳”表明我国环境经济政策已进入环保部门与多个经济主管部门联手设计、配套实施的实质性操作阶段,一场“绿色调控”的攻坚战已经全面打响。
有保有压:
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
2007年7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这标志着“绿色信贷”全面进入我国节能减排的主战场。
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两大闸门之一,银行信贷投放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经济能否沿着“又好又快、好字优先”的方向发展。而“绿色信贷”正是将生态因素纳入信贷决策体系,在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通过“有保有压”的方式调控银行信贷流向,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
“绿色信贷”政策发布后,得到了大部分地区金融系统和环保部门的回应,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目前,第一批遭遇信贷限制的是部分被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的环境违规企业。安徽省蚌埠九采罗化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在申请贷款方面受到了当地金融机构的限制。安徽运漕酒厂、铜陵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不仅被停止了新的贷款,还被收回先前的贷款。
2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先期试点。“绿色保险”成为继“绿色信贷”后又一项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如果说,“绿色信贷”政策着眼于企业的间接融资,通过调控和管理贷款流向,从资金源头对高耗能、重污染企业进行控制,压缩“两高一资”行业生存的资本空间,那么,“绿色保险”政策则侧重于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减轻政府环境压力、转移企业污染风险、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更重要的是,依靠保险制度抬高企业进入门槛,使企业根据价值规律,做出投资回报的理性预期,在市场化的竞争中,正确选择进入和退出的行业和领域,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自身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