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什么样——
核心是建立增长的共决机制,不会违背“工资能高能低”的市场原则
物价的持续上涨使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显得格外紧迫。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意味着什么?有的人说,有了这个机制,大家的工资就都要涨了。但也有企业经营者提出,推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会违背“工资能高能低”的市场原则。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会同发改委、国资委等组成了“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课题研究小组,就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指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及其他有关因素变化而相应协调、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的运行方式。既包括工资总额、平均工资的合理增长,尤其是生产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人员平均工资的合理增长,还包括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职工工资实际购买力的提高。”参与这次调研的苏海南解释说。
据介绍,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以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为基础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即其中主要方面。目前我国经审核通过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已达60多万份,覆盖职工9000多万人。今后,政府还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职工工资共决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
政府在不同方面有不同的职责重点。宏观管理上主要是做好工资指导,包括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提高,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对国企主要是规范人工成本预算管理、防止垄断企业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理顺其内部工资分配关系。对欠薪等关键是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并及时查处。
“正常增长,是指通过制度安排和设计,职工工资保持一种长期的、常规的、动态的、持续的增长趋势。这不等于集体涨工资,也不是说劳动者的工资只能涨不能落。”苏海南表示,如果企业效益快速上涨但职工工资没有跟上,这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应当纠正的,但即便如此,不同的劳动者之间也应当根据能力、贡献等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效率和公平都要兼顾。(记者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