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行业| 管理| 评论| 人物| 财富| 担保| 访谈| 彩票| 论坛
股票| 基金| 保险| 银行| 外汇| 期货| 债券| 信托| 租赁| 黄金| 博客
消费| 保健| 女性| 母婴| 服装| 文学| 心理| 汽车| 房产| 天气| 曝光

外汇局进一步完善贸易收结汇制度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但有为 加入时间:2008-7-22 11:22:31
【字体: 【页面调色版


    记者日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自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以来,部分企业反映出口收结汇核查系统中查询到的出口可收汇额初始数据存在问题。对此,外汇局已下发通知,对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

    《通知》指出,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确有出口且在2008年7月14日后收汇,但核查系统显示企业“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为零或不足的,企业可于2008年9月30日前,持真实性承诺书、对应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按照《通知》规定,企业凭出口日期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时,银行应登陆核查系统,查询该企业“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若该可收汇额小于企业本次申请结汇或划出金额,银行应按照《通知》规定在核查系统中核注完该可收汇额,对不足部分,审核企业提交的单证后,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上签注已收汇情况和加盖业务公章,留存真实性承诺书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备查。

    《通知》要求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借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收结汇,已办理收汇或进料抵扣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重复用于收结汇。

    《通知》还指出,银行应将企业的真实性承诺书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另行存档并于2008年10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所在地外汇局。各外汇分支局要对企业凭纸质单证办理出口收汇的情况进行复核,对于企业凭已收汇或已进料抵扣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重复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的,要将相应结汇或划出金额从企业相应的出口可收汇额中扣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重拾升势
下一篇: 没有了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外汇局进一步完善贸易收结汇制度::相关新闻::
国内新闻

·外汇局进一步完善贸易收结汇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重拾升势
·全球经济降温考验中国制造 
·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 须实
·中国经济经历前所未有挑战 
·今年上半年海南洋浦财政收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中国今
·北京金融盛宴 将启后奥运时
·工业企业利润“双高”恐难持
·支持中小企业 为货币松绑?

国际新闻

·纽约黄金期货反弹
·医疗股跳水 美股小幅走低
·纽约汇市美元小幅下跌
·国际油价回升至每桶131美元
·法国政府将投入1亿多欧元资
·高盛高管将协助美财长应对美
·美元贬值与油价飙升 谁是鸡
·经济观察:多哈回合能否峰回

创业人生
·外汇局进一步完善贸易收结
·传中投或入股 汇丰股价升
·鑫国联期货:双重因素压制
·华能集团上半年盈利
·鲁证期货:原油横盘 沪油
·雅虎与伊坎达成和解 代理
·鑫国联期货:库存对铝价继
·WTO裁决我汽车零部件进口
·中信建投期货:CBOT大豆期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重拾升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