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锦州港(600190.SH)再次携手大连港。
6月3日,锦州港发布公告称,5月30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报,锦州市人民政府与大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支持两港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同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支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意向书》。
记者从大连港集团内部获悉,通过此次定向增发,大连港集团将成为锦州港的“第二大股东”。但关于具体交易框架,大连港集团和锦州港方面都表示不便透露。
政府力推
大连港“觊觎”锦州港由来已久。2006年9月左右,在锦州港事先没得到一点消息的情况下,大连港就曾计划要约收购锦州港B股,后因“条件不成熟”而中止。
当时有媒体透露,计划暂停的原因是,上海证交所的交易系统尚不能支持这项同时涉及A、B股的并购操作;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各股东方以及地方的利益不一致。
据锦州港2007年年报显示,东方集团(600811.SH)是锦州港第一大股东,占24.33%的股份;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占14.21%,其余股东占股均小于10%,较为分散。
当时的东方集团,并不愿轻易让出锦州港的控制权。虽然东方集团的企业定位和发展战略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产业为投资重点,但参股锦州港能为其带来丰富的回报。据了解,仅2005年一年,锦州港就为东方集团提供近8000万元现金分红。
而港口对于地方税收、经济的拉动是毫无疑问的,跨区域整合将导致税收、经营控制权等问题上的矛盾。
正因为如此,尽管大连港和锦州港2006年9月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显示,双方“将在资本市场、港口物流和锦州港西部海域开发建设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但之后两港一直没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