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多年的ST重组潮在2007年的牛市中再起波澜,怀揣暴富梦想的企业,和那些濒临退市的ST公司一拍即合,围绕借壳上市展开了新一轮的寻租游戏。经过了10余年的发展,资本市场已经是今非昔比,但滋生“租”的土壤依然肥沃
从市场基础说起
曾经,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买“壳”的交易量超过了当年IPO的数量,“壳”的稀缺程度可以用“一壳难求”来形容。2001年股市大跌,在之后长达5年的时间里,“壳”的命运也难逃“熊”途。曾经有学者预言,随着资本市场制度的规范,投资环境的改善,“壳”必将加速贬值。
遗憾的是,这个预言下得太早了。在2007年的牛市中,新一轮的ST重组潮又轰轰烈烈地展开了。那些背负巨额债务、亏损严重、治理混乱的ST公司,又一次成为投资者豪赌的目标。
市场就是买卖双方的集合。而之所以存在买卖双方,首先的前提是双方都必须具有行使独立意志的权利,也就是独立人权;其次就是有均等的机会创造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促成自由交换,所以第二个基础就是市场的公平原则,大家的机会均等。只有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才能诞生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遗憾的是,这两个基础并不能在中国股市上得以体现。
事实上,股市也是一种特殊标的物的市场,是以投资/投机为目的的交易集合,理应符合自由市场的两个基础,但事实并非如此。虽说上市公司产权属于全体股东,但这仅仅是冠冕堂皇的说辞,上海经济学者朱长春曾经亲耳聆听法官的政策传达:“凡是小股东状告上市公司的,一律不予受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的现实是,大股东把上市公司当成提款机,而小股东只有逆来顺受。
相比H股市场,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把上市公司的钱拿去海南搞房地产,结果被香港廉政公署请去“喝咖啡”,嗣后被廉政公署以诈骗与虚构盈利、操纵股价等罪名送上法庭。
黄宏生才挪用创维4600万港币,就面临牢狱之灾。相比而言,在深、沪两交易所上市的大陆公司,大股东占用、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少则上亿,多则几百亿的情况屡见不鲜,处罚力度与香港市场存在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