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赔偿案的“范本”作用在哪
来源:中国网  作者:董宏杰 加入时间:2008-4-26 9:36:13
【字体: 【页面调色版


  云南一名东航飞行员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天价索赔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法院认定飞行员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违约,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40万余元。法庭宣判后郑志宏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对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对类似案件有“范本”作用。(4月24日新华网)

  令人高度关注的东航飞行员天价赔偿案终于有了结局,最终还是“双赢”,可谓圆满结局。更令人关注和深思的是,郑志宏所说的“范本”作用。这其中有多么深的含义呢?在我看来,这是个无奈的表达。

  已经在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多年、且已取得机长、A类教员资格的郑志宏,为什么突然提出辞职呢?这恐怕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直白地说,一方面是飞机不断增加而飞行员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是自2004年以来国内先后涌现出20多家民营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求之若渴,而采取“高薪挖人”,使用人方面的矛盾凸显出来。按说,与一般职业比,飞行员的待遇已经是高之又高了,为什么还要跳槽?一位同行说出了个中原因:他们想要的其实不仅是待遇,还希望有一个宽松的行业环境。

  那么中国的航空行业环境不宽松吗?回答这个问题,得把中国与国外的情况做个对比。在中国,飞行员和航空公司签订的都是终身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前不久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门”事件中,一份被认为有些荒谬的劳动合同也随之曝光:一些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竟然长达99年。人一生能活多少年?这对于飞行员来说,这样一纸合同简直如同卖身契。在这样条件下,飞行员如果要跳槽,违约赔偿金非常高。按照2005年民航局等部门出台的规定,飞行员的“转会费”大约为70万到210万元。而在国外,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进入航空公司工作,如果打算跳槽的话,只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就可以。因为,国外大多数飞行员都属于自费飞行员。在中国,民航行业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对飞行员的培养,一直是“订单式”的,国家掏钱,航空公司掏钱。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费用,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在这种体制下培养的飞行员,不能自由流动也就成为国家政策规定的必然。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 花旗CEO潘迪特:信贷危机已近尾声
下一篇: 周俊生:救市目标应是重塑造血功能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东航赔偿案的“范本”作用在哪::相关新闻::
国内新闻

·人民币本周上涨57个基点
·涨价加环保 中国企业洗牌在
·北京“涉奥企业”获地税十项
·苏州国发携手深创投 谋“六
·中投公司海外投资可用头寸 
·恐蹈投资黑石覆辙 中投慎对
·反思广交会:人民币升值对中
·首季经济形势报道:从紧货币
·国际油价破$130指日可待 中
·首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

国际新闻

·英国经济首季仅增0.4% 创3年
·变局中的拉米:全球农业谈判
·福特首季扭亏 中国区销量增
·瑞士制表业:2008续演江湖故
·美林或向TPG寻求融资
·野村控股上季亏14.8亿美元
·花旗集团将出售其德国私营银
·埃克森美孚因罢工关闭尼日利

创业人生
·减肥:生吃六种蔬菜可以极
·从保守跨越到激进 夏普的
·发型:时尚马尾 修饰头型
·区域差异性的背面
·家乐福事件考验本土企业商
·地产业“冰火两重天”
·iPod完美地洗牌
·谁能打败Google?
·在萧条中发现希望
·《财富》评选最具影响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