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东航飞行员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天价索赔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法院认定飞行员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违约,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40万余元。法庭宣判后郑志宏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对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对类似案件有“范本”作用。(4月24日新华网)
令人高度关注的东航飞行员天价赔偿案终于有了结局,最终还是“双赢”,可谓圆满结局。更令人关注和深思的是,郑志宏所说的“范本”作用。这其中有多么深的含义呢?在我看来,这是个无奈的表达。
已经在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多年、且已取得机长、A类教员资格的郑志宏,为什么突然提出辞职呢?这恐怕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直白地说,一方面是飞机不断增加而飞行员严重短缺,另一方面是自2004年以来国内先后涌现出20多家民营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求之若渴,而采取“高薪挖人”,使用人方面的矛盾凸显出来。按说,与一般职业比,飞行员的待遇已经是高之又高了,为什么还要跳槽?一位同行说出了个中原因:他们想要的其实不仅是待遇,还希望有一个宽松的行业环境。
那么中国的航空行业环境不宽松吗?回答这个问题,得把中国与国外的情况做个对比。在中国,飞行员和航空公司签订的都是终身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前不久东航云南分公司“返航门”事件中,一份被认为有些荒谬的劳动合同也随之曝光:一些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竟然长达99年。人一生能活多少年?这对于飞行员来说,这样一纸合同简直如同卖身契。在这样条件下,飞行员如果要跳槽,违约赔偿金非常高。按照2005年民航局等部门出台的规定,飞行员的“转会费”大约为70万到210万元。而在国外,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进入航空公司工作,如果打算跳槽的话,只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就可以。因为,国外大多数飞行员都属于自费飞行员。在中国,民航行业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对飞行员的培养,一直是“订单式”的,国家掏钱,航空公司掏钱。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费用,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在这种体制下培养的飞行员,不能自由流动也就成为国家政策规定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