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和同处芜湖市的鑫科材料所属行业不同,但有一点相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李非列。
自2001年亮相资本市场以来,李非列及其控制的飞尚集团,在短短几年内便先后间接控股鑫科材料、芜湖港。其对这两家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手法几乎完全相同:收购目标皆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拥有的国有股权。近日,一位自称江劲松的人联系到记者,他声称,今年3月有关鑫科材料控股股东恒鑫集团50%股权的转让是无效的,并反复对记者说,“恒鑫集团股权中有30%股权应是我的。”
恒鑫集团股权再起波澜
随着芜湖市政府对恒鑫集团相关资产补偿到位,恒鑫集团原有三大股东对其中利益的追逐也随之加剧。
5月15日,芜湖,汉爵酒店。
“今年3月有关恒鑫集团50%股权的转让是无效的,余劲松所持的股权中有30%股权应是我的。”一身便装的江劲松一见面便率先开口。不过,记者在查看有关恒鑫集团股权变更后发现,对于恒鑫集团股权的争夺,江劲松实际早在2002年3月便已出局。
据记者了解,芜湖市经贸委在2001年12月曾与芜湖飞尚、自然人江劲松、自然人余劲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上述企业和自然人,其中,芜湖飞尚占50%,江劲松占30%,余劲松占20%。但三个月后,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江劲松将自己名下的恒鑫集团30%股权转让给了余劲松,从而使得余劲松的持股比例上升至50%。
而随着2006年芜湖市政府对恒鑫集团相关资产补偿到位,芜湖飞尚要求余劲松无条件转让其所持有的恒鑫集团股权,从而100%掌控恒鑫集团,但遭到余劲松的拒绝。芜湖飞尚随后以“余劲松实为代持股份”为由将后者状告至芜湖中院,但此后却未有进展。今年3月,此事却又出现转机,余劲松决定将其持有的恒鑫集团33%和1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旭哺投资及芜湖飞尚。
江劲松在沉寂6年后突然出现,使得恒鑫集团原已尘埃落定的股权之争再起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