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签订于2001年12月13日。原来,由于恒鑫集团在2001年末的净资产为-3.84亿元,为了尽快促成重组,芜湖市政府决定由飞尚集团以其在芜湖注册的新公司(即后来的芜湖飞尚)以零净资产收购芜湖市政府在恒鑫集团的权益。同时,为了对恒鑫集团的负资产给予补平,芜湖市政府拟以优良资产进行补偿;其中,拟以芜湖造纸网总厂及其拥有的下属公司股权合计4700万净资产以及海峰公司资产(注册资本4000万)进行补偿;此外,芜湖市政府当时还拟给予恒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补偿。同时,受让方飞尚集团在股权过户完成后即注入7000万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安置职工,对恒鑫集团未来业绩也做出了承诺。
不过,该份重组协议还属于”草案“。记者在芜湖市地税局的一次会议纪要中看到,由于当初允诺的4700万造纸网总厂资产未能兑现,芜湖市政府此后将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作价22603万元列入补偿名单,而芜湖港口公司正是芜湖市另一家上市公司芜湖港的控股股东。
芜湖港或是恒鑫嫁妆
恒鑫集团一直是鑫科材料的控股股东,飞尚集团在2001年收购恒鑫集团后,便由此间接控股了鑫科材料。但不为人知的是,飞尚集团在通过恒鑫集团间接控股鑫科材料的同时,也为其日后入主芜湖港做下了伏笔。
2003年9月10日,芜湖港的一纸公告拉开了飞尚集团对其收购的序幕。芜湖港接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港口公司通知,该公司出资人芜湖经贸委拟将其持有的芜湖港口公司100%国有股权(芜湖港口公司持有芜湖港7212万股,占芜湖港总股本的60.81%)出让给芜湖飞尚和自然人。
消息甫一出炉便遭到外界的质疑:上市不到半年的优质公司,为什么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其控股权易主?
2004年1月,芜湖港再次公告称,将由芜湖飞尚和自然人韩灼元(受让比例分别为90%和10%)对港口公司国有股权实施一次性整体收购,通过对港口公司的股份控制关系间接控股上市公司芜湖港的股权。而在转让价格上,各方同意以芜湖港口公司截至2003年6月30日的经评估净资产价值31518.30万元作为本次收购的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