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券监管部门颁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将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置于投资者关注的中心。对于创业板市场的讨论,其实早在上世界90年代末就已开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逐渐完成和国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推进,建设创业板的一系列条件都已具备。
从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我们认为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面临的对象不同。主板市场主要针对大型企业,而创业板市场主要针对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第二、上市要求不同。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市场对上市企业的要求将会降低很多;第三、交易制度不同。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偏低,大多数市场采用做市商制度,通过多家做市商报价,形成高度透明的激烈竞争;第四、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创业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股票交易平台,风险相对主板市场更高,因而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完整详尽,还要即时披露与股价敏感有关的资料;第五,创业板市场采取完善的保荐人制度。保荐人不仅要承担创业板企业首次发行上市的责任,而且还要在企业上市后承担继续辅导、专业协助的任务。
而且创业板上市企业的主营业务以高、精、尖产品为主,各个企业都有其自身特色,两个企业可能同属一个大行业,但子行业在产品上的差异或许会非常大。因此,判断创业板公司的市场价值必须要建立在对该公司细分业务的深刻了解的基础上,单从行业对比上,很难清晰判断其价值大小。此外,成长性和风险是创业板投资必须关注的问题。投资者必须了解企业的成长阶段,判断它是处于初创期、成长期还是成熟期。如果处于成长期,企业的发展前景、在该行业中现有地位与将来可能达到的地位等都要认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