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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审核小组联席会议上获悉,我省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截止去年11月底,共有11个市县开展就业贷款工作,全省各级财政累计筹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4600万元,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31.50万元,到期还款172万元。据悉,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的额度将由原来的每人3万元提高至5万元,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据介绍,2007年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为各类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发放担保贷款497万元,收回到期担保贷款39万元,占到期还款率的60%。经摸底调查统计,全省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截止2007年11月底共有11个市县开展就业贷款工作,全省各级财政累计筹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4600万元,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31.5万元,到期还款172万元。就业贷款担保工作的开展为他们创业提供了资金保障,对促进我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总结了2007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工作和全省各市县近年就业贷款担保工作情况,对如何做好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工作提出新要求。会议就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问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的额度将由原来的每人3万元提高至5万元,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二是强化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诚信意识,相关贷款人信息均录入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三是严格贷前审查、贷中跟踪、贷后催收工作,把好贷款质量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贷款到期的催收工作;四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本级就业贷款担保审批及内部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努力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指导市县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想方设法促进全省就业贷款担保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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