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现代担保制度从信用担保向物的担保,从不动产担保向动产担保和权利担保转变的趋势,在农村地区就是要大量推广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而这首先就需要全社会能够创造出这样一种确权—估值—登记—流转等一整套的担保制度。确权是对动产、权利等的法律确认,是建立良好担保制度的前提;估值是要求具有公信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能够对担保物的价值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登记是要在全社会建立起一套担保物的公示制度;流转是要建立一套高效率的担保物价值实现制度。
包含确权—估值—登记—流转等环节在内的担保制度还只是金融生态环境构造的一部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商品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程度也是金融生态环境构造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商品化程度提高了,才有可能形成可资抵押的成品、半成品、仓单、应收账款等;组织化水平反映了把若干农民(户)组成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甚至专业担保公司的程度,组织化程度越高,较之分散的农户所能提供的担保资源就越多,如农民(户)入股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凭证,这样同一笔钱既作为股本在这些组织内发挥作用,同时又作为一项质押标的从农村金融机构那里取得一定的流动资金贷款,从而实现了盘活存量资源的目的。
社会化程度反映的是农民(户)、农村经济组织、农村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有些抵押物需要登记,登记机构是否能够提供较好的登记服务;是否有专业的估值机构提供对担保物的估值服务;最重要的是否存在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及时实现担保物价值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