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广覆盖和社会保障的全面加强。
2007年,宁夏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制度建设、覆盖范围、基金收支、确保发放、统筹层次方面全面改观。
宁夏基本养老保险在统一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改革了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了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明确了开展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已从企业职工扩展到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参保人数至2007年末为77.02万人,养老保险负担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对平衡和减轻基金收支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自1998年中央提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求后,宁夏连续9年实现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无拖欠,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07年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1160元,比上年人均增加174元,增长17.6%。
1999年以来,宁夏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全区城镇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2003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延伸到所有从业人员。此外,宁夏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8.3万人,比上年增加5.16万人,增长7.1%。基金收支统筹累计结存3.25亿元。2007年,宁夏银川、石嘴山、中卫市列入全国首批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三市95万城镇居民先期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2007年,宁夏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为参保职工40.1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增长4.6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3万人。基金收支累计结存3.82亿元。
2004年至2007年,宁夏建立了适合区情、统一覆盖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目前全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为30.53万人,比上年增加6.35万人,增长26.3%,1491人享受到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累计结存5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