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巨变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大地震与地震海啸、特大洪水、特大风暴潮。巨灾的基本特点是:灾害活动规模或强度巨大,受灾面积达一个省或几个、十几个省(区、市),受灾人口达几千万以上,死亡数千人或上万人,几百万或上千万人无家可归,大量房屋和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百亿元以上。
世界和中国的巨灾风险
四川汶川大地震是一次典型的巨灾事件。实际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巨灾是在频繁发生的。世界范围内的巨灾主要发生在太平洋(601099)沿岸、印度洋沿岸、地中海沿岸诸国。近百年来部分巨灾事件包括:
1906年4月18日美国旧金山8.3级地震,死亡6万多人;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8.2级地震,死亡142807人;1939年1月24日智利南部边境7.8级地震,死亡2.8万人; 1970年5月31日秘鲁钦博特7.8级地震,死亡66794人; 1985年9月19日墨西哥西南太平洋海底8.1级地震,死亡3.5万人; 1990年6月21日伊朗西北部里海沿岸7.3级地震,死亡5万人;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地震海啸,死亡20多万人。
此外,1927年4月美国密西西比河特大洪水,6.7万平方公里土地被淹,2000多人死亡,60多万人丧失家园;1937年印度加尔各答暴雨洪水,死亡30万人; 1943~1944年孟加拉国暴雨洪水,死亡100多万人; 1970年11月12日原东巴基斯坦台风风暴潮,30万人死亡;1971年越南暴雨洪水死亡10万人;1991年4月29日孟加拉台风,113.8万人死亡……
中国是世界上巨灾特别严重的国家。据历史灾情统计资料,自20世纪以来的100余年,中国各类自然灾害大约造成1250万人死亡(其中直接死亡约400万人,灾后饥荒、瘟疫等间接死亡约850万人),其中大约2/3即830万人死于巨灾事件,而且许多巨灾事件的伤害很大。例如:1920年12月16日宁夏海原8.5级地震,死亡20万人;1938年6月黄河花园口因人为轰炸决口,黄河泛滥9年之久,因水淹、饥荒等死亡8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