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三级跳,从690元升至960元。昨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对近日出台的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的政策,做出了政策解读。劳动部门解释称,上海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净到手的收入,个体工商户也必须遵守这一标准;主动辞职和没有再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本市镇保、农保养老金水平也将定期调整。
保姆工资需区别对待
最近三年以来,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的每月690元标准,一直升到了今年的960元。而且历次的增长幅度也不断加大。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所有在上海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执行。但是保姆的情况较为特殊,应该区分对待。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家政公司派出用工,就适用此项规定。而如果保姆与居民家庭个别约定,因其不属劳动关系,而是民事雇佣劳务关系,不适用此项规定。企业正式职工如正处于实习期内,也适用此项规定。
劳动部门强调,上海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净到手的收入。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都由企业另行支付。
领取失业保险有条件
本次上海失业保险金的调整,主要是在考虑了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去年以来,本市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的基础上而作出的。
劳动部门表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四大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也就是说,自己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是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他本次失业前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而且,没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也不能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