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了。今日,长沙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8年度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费以2006年度湖南省社会平均工资(1487元/月)的60%为基数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007年度湖南省社会平均工资(1795元/月)为基数征缴。
已办理个人医疗保险银行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请直接在个人银行存折上存入全年应缴金额;未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个人缴费”窗口(6、7、8号柜台)打印缴费单据,在商业银行任一网点缴费。
已办理个人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在银行存折上存入足够金额,征缴中心按月扣缴;未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个人缴费”窗口(6、7、8号柜台)打印缴费单据,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旁的光大银行华丰支行缴费。
200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一档
按10%缴纳(全年):
1487×60%×10%×12+90=1160.64元
第二档
按5.6%缴纳(全年):
1487×60%×5.6%×12+90=689.56元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档
按100%缴纳(每月):
1795×100%×20%=359元
第二档
按80%缴纳(每月):
1795×80%×20%=28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