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2008年起,我省财政增加安排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7亿元,总规模达6.3亿元,其中,省财政增加安排83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1亿元。农村低保对象人数由100万人增加到150万人,月人均财政补差标准由30元增加到45元。
这次扩面提标,能让更多生活困难的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也为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在更高水平面上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