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08〕343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暂缓设立总精算师职位的请示》(长江养老司发〔2008〕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暂不设立总精算师职位。如果你公司要开展人身保险业务,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总精算师职位。
此复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