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收入的分配
在台湾地区,即使房屋已经购买地震险,符合理赔标准,但如果房屋的贷款尚未付清,财险公司所提供的理赔金中,第一位的受益人为银行,第二位才是房贷户。理赔金必须以银行六成、保户四成的比例分配。房贷户必须继续按期交还银行的贷款,不过通常银行会提供比较宽松的还款条件,如果期数不变,房贷户每月的还款金额可以下降。
事实上,目前中国内地在贷款购房以及购买保险方面的一些状况和中国台湾地区有相似之处。
广大律师事务所一位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内地,由于地震所造成的损害基本属于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因此在地震当中受损毁的房屋最终能得到理赔的很少。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同时,业主必须购买房屋损毁险。上述律师说,现在不少银行为了扩展业务,采取了赠送保险的方式吸引顾客办理贷款购房。而该种房屋损毁险,并不包括地震所造成的灾害。目前虽然存在包含地震责任的财产险,但实际投保率很低。
这位律师还表示,那些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屋如果在地震中损毁,业主仍然需要继续向银行还贷。如果拖欠贷款,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没收房屋用以拍卖,但是如果房屋已经损毁,又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银行将得承担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