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日前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文件,就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提出实施意见。
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以及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
各级环保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密切合作,广泛开展宣传。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投保积极性,提高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文件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体系,在承保前后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事故预防工作检查,提高投保企业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力。积极参与并推进环境风险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与新疆保监局要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可以在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或地区开展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和行业。要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地方立法推进工作,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的责任保险长效机制,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