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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陕西保监局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联合转发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就具体推动工作做出部署: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运用保险手段加强环境管理,健全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积极探索,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为对象开展重点行业试点,并要求公司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好风险管控,促进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合作,建立沟通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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