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我市公路客运将正式向旅客收取每25公里0.5元的燃油附加费。
由于国际油价持续大幅攀升,市物价局和市交委决定通过增收燃油附加费补偿部分经营者营运成本。
原因 油价升降同比升降
“油价的上涨幅度已经达到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条件。”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解释,以0#柴油为标准品,以2005年5月31日的柴油价格为基期价格,当油价变动累计达到或超过1000元/吨时,便可以作为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而如今的柴油价格相比2005年5月31日,已经上涨了1674元/吨,为了适当补偿客运车辆经营者营运成本,经市政府批准,从今日起,我市将正式对市内公路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费。
“一旦柴油价格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1000元/吨时,将同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刘卫东表示已建立燃油附加和油价的联动机制,当柴油价格回落至基期水平时,将立即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发布 公交出租不收该费
市政府此次核定的燃油附加标准为每25公里(含25公里以内)向每位旅客加收0.50元的燃油附加费。
以从重庆菜园坝汽车站或朝天门汽车站开往万州国本路汽车站的渝万高二级大巴为例,该线路营运里程为289公里(折算为300公里),在收取燃油附加后,按照每25公里加收0.5元计算,乘客需多付6元钱,才能买到车票。
市物价局表示,此次加收的燃油附加费只针对我市,市外部分按当地规定执行。再以成渝大巴为例,从重庆菜园坝汽车站至桑家坡收费站(即成渝高速重庆段)营运里程为124公里,也就是说,乘客在购票时需多付2.5元,四川段部分按当地标准执行。
据悉,燃油附加费由汽车客运站代收代付,必须在客票上单独标示。此外,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以及享受国家燃油补贴的农村客运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反响 乘车票价影响不大
刘卫东称,为了消化油价上涨给公路客运经营者带来的压力,各地政府分别采取了实行政府指导价、调高票价和加收燃油附加费这3种办法。而重庆选择加收燃油附加费,正是由于这种方式只考虑到燃油价格上涨一个因素,而未将车辆价格、管理成本等的上涨同时计算在内,对票价的影响最小(票价约上涨5.5%)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