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看摊入地价成本后的房价水平,以及大多数城市购房者的可支付能力。房价上涨水平一旦超过GDP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若大多数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能偿付银行按揭贷款,因房地产价格水平过高而引起的经济风险就出现了。我们的房价水平和居民收入比是个什么关系呢?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大概是1∶15,即房价水平是居民年收入水平的15倍,而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甚至达到了1∶20。美国、日本、英国、韩国的水平大概就是1∶4到1∶7之间。
最后要看地价的泡沫程度。北京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说,由他们负责的北京西三旗两限房项目竣工后,平均房价每平方米不超过6350元。傅保华说,这个信息表明,土地价格有一定泡沫。刘昕说,上海松江客运中心的一块土地,在2002年土地协议出让价格是每亩38万元,到2003年改招拍挂后是126万元,而2004年涨到139万元,因此没法断言泡沫是多少。
专家建议,在地价高企的形势下,让普通城市居民买得起房,降低地价是一个有效手段。应采用有区别的土地供应政策。住房是大众基本生活必需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公有的,应尽量保证大众需要的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其土地价格也不能任由市场决定。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已经有了廉租房等政策保障,高收入者可以从市场上选购高档商品房,而对于占居民大多数的中等收入者的住房供应,应有一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