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方能乐业。但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而言,往往“业”在“居”前。当土地不再是他们生存的惟一依靠,“城镇居民”身份便成为最大的期望。户籍限制的突破,更重要的是要落实社保衔接、充分就业及住房保障。作为我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成都市将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畴,不仅突破了住房保障的户籍限制,更让农民工在“进城”迁徙的过程中能够无差别地享受住房政策,这对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如果能买到经济适用房,我就真算是成都市民了。”4月23日,电话那头的陈川难掩激动。在成都打工的陈川一直租房居住,刚听说市里出台了新政策,自己也能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了。以前,这些都是“城里人”的“特权”。
陈川所说的新政策,是日前成都市政府公布的《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将成都籍农民工纳入了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的申购人群。
就在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公开表示,下一步保障性住房政策可能会向居住在非户口所在地的人群倾斜,以实现住房保障突破户籍的“全覆盖”。
4月24日,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向当地媒体公布《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条件、审核资料、房源保证及档案管理等。执行细则的出台,意味着成都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对非城镇户口的正式“破题”。
96万人的“安居”政策
陈川的老家新津县隶属“大成都”区域,一年前他和妻子来到成都市打工,单位与他们签了合同,也上了保险。不久后老乡告诉他,像他这种情况能把户口落在成都。陈川当时很兴奋,但很快就气馁了。
“落户当然好,但有啥用?买房我不敢想。如果租房子住,我不如呆在自己家里。”陈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