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明确提出,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分析人员表示,发改委的这一意见意味着小产权房合法化即将破冰。
早在去年当建设部发布小产权房风险提示引起风波时,相关部门就公开表示,将尽快出台小产权房的处理办法。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分析人员表示,发改委的这一意见意味着小产权房合法化即将破冰。
此次发改委出台的意见前提是处在绿化隔离区内且在旧村已完成拆迁、农民已完成安置、绿化已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如确有农民自住房剩余,经核定并明确销售利润分配方案后,方可允许已转让给开发企业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
尽管文件中没有提小产权房,但众所周知,小产权房是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主导开发,以“旧村改造”等名义利用存量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满足当地农民的居住需求后,将其余部分进行销售。
对于小产权房,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但是,对于那些“已经建成并且入住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村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一直都在认真研究,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小产权房牵涉到很多人的利益,因此各职能部门对此问题的态度都十分地谨慎。而上述意见的发布,给将来小产权房可以上市交易一个明确的信号。”一位京城郊区的开发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