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信托贷款产品成为过桥贷款的杠杆,如客户利用信托贷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其抵押再从银行获得贷款,用贷款偿还信托贷款本息
日前,银监会下达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并禁止商业银行在融资性理财产品中承诺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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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银行的信托贷款类理财业务最大问题是将没有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的普通投资者引入直接融资,即银行将企业融资的信用风险直接转移给理财产品的不具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的投资人。同时,更可能成为贷款客户过桥贷款的杠杆。
行贷款之实
今年4月份以来,信托贷款类产品在银行理财产品中一枝独秀,在银行发行的152款产品中,信托贷款类产品占比约七成,招行、建行、北京银行(601169行情,股吧)产品数量居前。
招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58款,其中信托贷款类43款,占比74.1%;建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量排第二位,共发行45款,全部为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北京银行发行了33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有27款为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占比81.8%。
如建行的“利得盈”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180天),收益率达到5.67%,远超同期储蓄利率,建行将募集的理财资金与华宸信托共同设立了“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取得相关信托受益权。